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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TV发展需要合作
作者:文/杜娟 | | 2006-12-6 10:03:38

    上海的IPTV商用放号不到3个月就发展了6万用户,成绩显著。之所以有这样的成绩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上海电信的渠道营销能力。

    其实也不光是上海电信,在中国的电信业全员营销模式一直都很有效,一般一项新业务出来,一些地市级的电信公司都会给每个员工规定任务,当然这些任务并不是不可完成的,通常任务都是循序渐进随着业务的推广情况不断增加的。从宽带到小灵通,再到现在的IPTV,实践证明这种全员营销的方法还是很有效的。

    反过来再看广电总局从前几年就一直在推的数字电视,之所以发展情况不理想,也与广电系的渠道营销能力不够强有关。所以说,虽然从美国等其他国家的IPTV发展中不乏由电视运营商主导IPTV产业的例子,但是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笔者认为从营销实效上看,电信运营商还是比广电运营商更有优势。

    除了营销方面,内容也是IPTV发展的关键。据了解,目前无论是电信运营商还是与其合作的广电系内容运营商都很看好IPTV业务,并将其作为战略业务加以推动,那么二者就有必要以合作共促产业链的发展。

    但是,电信与广电的合作也并不如想象的那样简单,比如央视、文广、南方传媒等内容运营商虽然有广电总局的IPTV牌照,但并不意味着就可以畅通无阻,其实这只是可以运营IPTV内容的第一步,第二步,文广等内容运营商要向广电总局申请要在哪些省开展业务,第三步是要向当地广电部门申请在当地开展IPTV业务,程度还要相当复杂的。据说,在某些省份就是由于内容运营商与当地广电部门的协调问题影响到了IPTV的推进速度。

    既然要发展IPTV,就一定要有一个有效的经营模式,比如在内容方面,每个地区就应该同时引入2-3家内容运营商,这样才能保证内容的丰富性和时效性。但是很可惜目前中国所有已经开展IPTV的地区都没有过这样的尝试,通常都只有一家内容运营商在提供业务,所以从IPTV的最终用户处经常听到对内容的意见也就不足为奇了。

    作为一个新业务,IPTV产业要发展,首先要有一个量作基础,其次还要有持续吸引用户的同容,因此,在这个产业里电信运营商和内容运营商应当充分合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各自的优势,一方面在量上不断突破,另一方面提供有价值的业务,这样才能带动产业链的其他环节共同发展,从而达到电信和广电各自对该业务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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